南京盐业——欢迎光临南京盐业
  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企业邮局
   
 
   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 >> 新闻动态 >> 行业新闻 >> 详细内容
自己吃着合格盐 卖着无碘盐食品
发布:2010-3-23 14:23:31      作者:舜网-济南时报     点击: ( 300 )
 

  时报38 (记者殷玉国)今天上午,济南市盐政稽查支队直属大队盐政执法人员对街头一些炸货店、小吃店进行突击检查,发现用工业盐做食品的不在少数,人长期食用的话,容易中毒。

  今天9点左右,记者跟随执法人员,来到黑北路附近一家专门制作四喜丸子的炸货店。执法人员在做四喜丸子的工作台边发现了大半塑料袋子盐,用碘盐试剂一检测,属于不含碘工业盐。在另一个房间里,却摆放着小袋含碘的合格食盐,原来,店主的家人炒菜做饭用的是合格食盐,但做的外卖的四喜丸子用工业盐。10点左右,在历下区芙蓉街的一家米线店里,执法人员发现厨房里摆着成包的小袋含碘盐,而厨师却用工业盐做米线。原来,合格盐是用来应付检查的。1030分左右,在芙蓉街南头,盐政执法人员发现一男子车里有两大塑料袋劣质盐。据了解,芙蓉街上有七八家米线店的盐是他供的货。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车及劣质盐,并将对男子进一步处罚。

  济南市盐政稽查支队直属大队的负责人称,食盐零售单位和食品加工单位,必须从有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单位购买食盐,否则将按《食盐专营办法》没收违法经营的盐和收入,并将被处以违法经营盐产品价值3倍以下的罚款,经营数量达到20吨以上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
 

返回目录】【返回顶部
江苏省盐业集团南京有限公司免责声明:
① 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南京盐业”的所有作品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南京盐业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② 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XXX(非南京盐业)”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③ 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在30日内进行。
※ 联系方式:江苏省盐业集团南京有限公司 企管部 电话:025-52883778
 
首页 | 公司概况 | 产品信息 | 公司动态 | 客户服务 | 管理之窗 | 电子商务 | 盐业文化 | 盐业论坛| 政策法规
版权所有:

苏ICP备06010382号
江苏省盐业集团南京有限公司

南京市郁金香路6号

电话:025-52883780
传真:025-52883770  
南京畅想
提供技术支持